小区接管是指在用户自愿将住宅小区内的公用供配电设施所有权无偿移交的前提下,供电企业负责对接收后的公用供配电设施进行统一运行维护管理,抄表、收费、服务到户,提高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水平,使住宅小区住户享受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
经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含小区相关或潜在权利人)同意后向供电局提出无偿移交申请,供电局对供配电设施检验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即可办理移交相关手续,小区应同时移交供配电设施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出厂合格证、发票复印件、电气试验报告等。
按照《广东电网公司客户资产接收管理细则》规定,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的资产接收,按照永久用电性质住宅小区的低压用户计量装置电源侧供电设施,包括政府保障性住房小区等,但不包括小区公共设施或商业用电的专变供配电设施和客户自备发电机的原则实施接收。对于满足低压供电条件,小区配套建设且具备到户产权的零散商铺,可考虑实施接收。
【提交资料包括:《客户资产接收审核表》、《客户供(配)电设施移交明细表》、《客户供电设施移交统计表》、工程预(结)算书、初步验收意见、客户移交资产产权证明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