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我区在实施不动产登记中心发现的若干历史遗留问题,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边民利民、简化办事程序、依法登记的原则,结合惠阳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惠阳区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实施意见(修订稿)》,现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起止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8日,在此期间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请写明修改意见及理由,单位或社会团体提出意见请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请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反馈意见请注明“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惠阳区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实施意见建议”字样):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yqzrzyjgt@huiyang.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政务服务中心B栋510室(邮编:516211),注明“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惠阳区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实施意见建议”字样。
三、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意见(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网页下栏的提示)。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1.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惠阳区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实施意见(修订稿)
2.关于《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惠阳区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实施意见(修订稿)》的解读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