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区级应急救灾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益,我局根据《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国粮应急规〔2023〕24号)、《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县域)应急物资储备分类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减灾办﹝2023﹞13号)及《广东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惠州市惠阳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3379978。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fgj@huiyang.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5号区人民政府大院内区发改局一楼106室粮食物资事务中心(邮编:516221),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惠阳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四、通过在线提交方式提交意见(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网页下栏的提示)
特此公告。
附件:1.惠州市惠阳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惠州市惠阳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wps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陈明容;电话:337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