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惠阳区“三旧”改造工作的统筹,进一步调研项目改造主体的实力、资信,防范风险、建立规范有序的“三旧”改造市场环境,推动“三旧”改造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粤府令第 279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 号)《惠州市惠阳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暂行办法》(惠阳府办〔2022〕4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惠阳区“三旧”改造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或建议。
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3日(7个工作日)内提出。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0752-3389179。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叶挺大道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802室(邮编:516200,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意见(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网页下栏的提示)。
特此公示
附件:惠阳区“三旧”改造项目前期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