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级储备粮的管理,保障我区储备粮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区级储备粮调控作用,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对2020年实施的《惠阳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23年《惠州市惠阳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自起至2023年7月11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传真号码为0752-3371516。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hyfgj@huiyang.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邮编:516211),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5号区人民政府大院内区发展改革局二楼205室粮油储备股,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惠阳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在线提交方式提交意见(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网页下栏的提示)。
特此公告。
附件:1、惠州市惠阳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惠州市惠阳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1日
附:关于征求《惠州市惠阳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