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农村财务收支票据的管理,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对《惠阳区农村财务现金支出凭单管理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惠阳区农村财务现金支出凭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qczj@huiyang.gov.cn。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区政府大院财政局办公楼(三楼农财办)(邮编:516211;电话:3388816)。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