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惠阳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认为该规范性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0年6月16日前向我局提出。(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区政府大院财政局办公楼(二楼工贸股)(邮编:516211)、电话:3370171、邮箱hzhycz@163.com)。
附件:惠阳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惠阳区财政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