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农业用水水费收费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发改价格〔2023〕346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农〔2023〕137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3月25日制定的《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关于惠州市惠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惠阳财农〔2022〕22号)进行了部分修订,并于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8日期间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