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惠阳区委办公室 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人才集聚步伐 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惠阳委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惠阳区社会工作人才考证激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收到公众意见1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惠阳区社会工作人才考证激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汇总表
单位(个人)
回复意见情况
采纳
情况说明
*斐
139****7119
既然鼓励企业人员考区社工资格,那为什么补贴申请的表格里还需要填写社工经历,社工年限,证明人?那是不是意味着企业不是从事社工岗位的就不能申请补贴?
不采纳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条件中包含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我区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对我区通过考试取得证书的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一次性激励,并按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激励。
惠州市惠阳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日
关于征求《惠阳区社会工作人才考证激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