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惠阳府办〔2019〕11号)已过期失效,为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促进集约用地,促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订了《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暂行办法》已于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2月9日通过“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12月9日,公示期间我局收到公众提交的意见1条。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结果予以公示。
《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