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及省、市、区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为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健全我区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农业用水价格管理,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促进节约用水,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惠阳区农业用水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该稿已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7月10日通过“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提交意见,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公示。
惠阳区农业用水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3日
附:关于征求《惠阳区农业用水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