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林业厅下发《广东省林业厅贯彻实施广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林规〔2018〕1号)要求,我局拟对相关保护区生态功能较低的人工种植的桉树和松树纯林进行改造提升,同时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惠阳区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我局在惠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了《方案》中拟改造提升的人工桉树和松树位置范围,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公示期自2020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9日,公示期内收到公众意见1条。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