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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印发《惠阳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09:31:21
来源: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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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阳府办〔2023〕5号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印发《惠阳区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阳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六届4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惠阳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打造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省的工作要求,坚持“强弱项、补短板、促发展”,在全区范围内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完善适应我区乡村全面振兴、符合农村特点的管理养护体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基本建立资金保障稳定、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区、镇(含街道,下同)、村三级100%全覆盖,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养护保路况、管理保安全”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和通行条件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化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实现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实施养护工程里程比例不低于5%,公路技术状况优、良、中的里程占比不低于85%。

  到2025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取得长足成效,管理养护体制运行顺畅,农村公路更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与乡村旅游、生态农业、乡村文化、特色小镇等新兴业态融合发展,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治理能力得到充分提升,资金得到有效保障,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面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职责分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管理职能;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管理考核机制,负责职能范围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区公路事务中心负责按省、市、区要求和“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的分工原则统筹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事务性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县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技术状况检测、桥梁检测、危桥改造;负责县道候车亭日常养护工作;负责全区县道的数据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协助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各镇按要求落实乡、村道的管理养护主体责任;会同各镇制定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计划和养护资金分配计划,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和区交通运输局备案。

  区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统筹,根据我区财力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工作。

  各镇负责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乡道、村道的候车亭日常养护工作;负责乡道、村道的数据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按照属地责任要求配合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县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农村公路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联合各镇、区交通运输局创新执法方式,推进农村公路超载超限运输治理等联合执法常态化。

  区人社局负责加强指导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各镇结合实际开发农村公路相关公益岗位。优先为原脱贫户劳动力和边缘户提供就业机会。

  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农村公路与相关领域的联动发展。

  村民委员会健全爱路护路村规民约,配合做好辖区农村公路保护工作,发现损坏农村公路行为及时上报和制止,配合农村公路养护部门做好乡村道养护工作。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四大工作机制”。

  1.建立“总路长+区、镇、村三级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区公路事务中心按国家、省、市要求,制定《惠阳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并报请区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进一步落实区、镇、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在区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各镇要明确辖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部门),并指定1名分管领导和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管养里程在50公里以上的镇至少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村委员会要有1人以上专(兼)职护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2.建立路产路权保护机制。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各镇按照《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区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和日常监督管理,镇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农村公路保护和管理工作,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制止危害农村公路的违法行为。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建立起“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

  3.建立管养资金保障机制。

  (1)落实养护工程资金政策。区公路事务中心积极申报并统筹用好上级下达的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包括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替代性返还+增长性补助”,以下称“替代养路费部分”)切块到区部分、省级交通专项资金、涉农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多种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普通公路养护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等其他支出。

  区公路事务中心应根据农村公路养护里程、规模及成本,结合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区财政局要根据上级下达各种补助资金的使用项目和要求,及时下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资金,做好资金统筹安排和拨付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路面修复、危桥改造、安防设施、灾毁修复、设施修复等养护工程,不得列支各级行政部门及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

  (2)落实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政策。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属于区、镇级事权,由区、镇政府承担资金筹措主体责任,并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投入力度。农村公路省、市日常养护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在我区争取到的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日常养护经费;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好农村公路区级日常养护资金,确保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正常开展。

  2022年起,省、市、区三级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按照上级要求省、市、区三级财政原则上按3:3:4比例筹集,即除省、市财政分别按县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1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900元标准补助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外,区财政按不少于县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200元标准安排辖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实际资金标准和筹资比例高于上述规定的,不得降低。

  依据我区每年管养农村公路县、乡、村道里程,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的原则,县道三级财政资金拨付至区公路事务中心,乡道、村道三级财政资金拨付至相关镇,确保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正常开展。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保洁清障、路肩维护修复、排水设施清疏、绿化保养修剪、标志标牌和路容路貌维护等经常性、日常性养护工作。不得列支行政部门及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运行经费和人员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

  (3)落实农村客运站(亭)维护管理补助资金。将农村客运站(亭)日常养护纳入市、区财政每年补助范围,按照上级要求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各按乡镇客运站15000元/个、农村客运候车亭25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将农村客运候车亭纳入农村公路养护范畴一并养护,健全农村客运候车亭管养长效机制。

  (4)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购买服务、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项目纳入一般债券申报范围。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推动农村公路与产业项目同步建设、合力管护、互利共赢。鼓励依法采取多种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探索水毁、地质等灾害保险模式。

  4.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结合乡村振兴考核,建立对有关职能部门及镇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相关资金安排挂钩,纳入区对镇的乡村振兴考核范围。

  (1)加强管养资金绩效管理。对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

  (2)加强养护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按照“市级季检、县(区)月检”的要求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评价工作,并将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的年终检查评价结果纳入区对镇的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区级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3)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区交通运输局及相关单位加强职能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监督和执法工作,共同完善路域环境整治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公路两侧违章建筑整改工作,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区公路事务中心、各镇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农村公路清洁工作,及时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类垃圾、废弃物和堆积物;开展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美化建设工作,营造“安全、畅通、舒适、美丽”的路域环境。

  (二)推进“九项重点工作”。

  1.理顺“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职责分工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理顺乡道、村道管理养护事权,落实管理养护责任。由区公路事务中心牵头落实乡道、村道管理养护事权移交辖区镇,区交通运输局、各镇协同推进。移交接养按乡村道最新年报数据;国省县道改(扩)建、路网调整后承担乡道、村道功能的甩开路段一并移交。区公路事务中心结合各镇乡村道路养护里程和分布情况,按规范标准测算养护人员及设备需求,根据实际养护工作需要移交养护设备、养护站(点),调配养护人员,另行拟定移交专项方案报请区政府审定后实施。(责任部门:区公路事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各镇。)

  2.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路养护方针,坚持“以区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区交通运输局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管养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区公路事务中心、各镇要编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手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培训,促进管理养护规范化、养护作业标准化。鼓励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等由各镇采用专业化养护或群众性养护等多种方式实施,也可委托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参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鼓励探索将农村公路养护员、护林员、护河员等整合,让农民更多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各镇。)

  3.提高农村公路专业化、精细化养护水平。树立“早检测、早预防、提质量”的养护理念,定期开展路况评定,推进农村公路科学化自动化检测。制定科学的预防养护方案,开展“微病害处置”工程,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探索适合本镇、村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聘请本地(本村)人员承担养护工作,落实养护路段责任到个人,引入奖励机制,每年评选路段养护优秀人员。(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各镇。)

  4.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加强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和危桥改造,按《广东省公路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桥梁例行检查和分类处置制度。落实危桥改造、桥梁养护管理预算资金,优先保障危旧桥改造和桥梁定期检查检测资金,新发现四、五类桥梁处置率达到100%,中小桥原则上在发现后1年内完成整治改造,大桥及特大桥原则上在发现后2年内完成改造,有效遏制桥梁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区公路事务中心,各镇。)

  5.完善公路安防设施。建立农村公路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机制,定期形成隐患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清单,科学有序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整治,推进“平安路口”等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维护资金,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制定专项方案,尽快补充完善。(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各镇。)

  6.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推行养护市场准入制度,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引入社会上有资质的养护企业参与农村公路养护,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社会合理分工的养护组织模式。农村公路大、中修等养护工程,按照国家、省有关公路工程招投标的规定择优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实施专业化养护。对于农村公路小修,提倡采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一体化项目包工程管理模式,简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检测、统一设计管理。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加快建立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根据“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的职责分工原则,建立健全乡道、村道专业化养护队伍,提高乡道、村道养护水平。不具备专业化养护能力的乡镇,可将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委托区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有养护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行专业化、规范化养护,提高乡道、村道养护水平。(责任部门:区公路事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各镇。)

  7.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智能化水平。加强农村公路路网资产管理系统等建设,运用大数据管理技术,推广运用农村公路数字管理平台APP,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智能化、数字化。(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各镇。)

  8.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巩固“四好农村路”示范成果,推进示范镇、示范路等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评定工作,原则每个镇至少打造1条美丽农村路,打造“美丽农村路”经济带,助推乡村振兴。推进公路文化建设,深挖彰显我区特色的公路发展历程和人文底蕴,推动优秀公路文化传承和创新。(责任部门:区公路事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各镇。)

  9、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评价。每月组织一次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评价,每季度组织一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计划落实情况检查评价,年终开展综合检查评价工作。(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各镇。)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养护工作指导。乡村道养护权限下放镇后,为保障养护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各镇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公路事务中心需开展养护工作培训,编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手册,加强指导各镇的养护工作。

  (三)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管理考核方案。由区公路事务中心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管理考核方案编制事务性工作,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运用等,经区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区交通运输局报请区政府审定。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政策解读,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创新举措,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更好地推动农村交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务中心要实时督查各镇乡村道管养情况,核实各镇管养的实施效果,并会同各镇回头看乡村道管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做好总结提升,进一步提高各镇的乡村道自我管养效率和水平。

  

  附件:1.惠州市惠阳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评价机制

  2.惠州市惠阳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要工作标准

  

  

  附件1:

  惠州市惠阳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检查评价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检查评价工作机制,定期监督、检查和评价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保障管理养护工作的落实,提髙资金使用效益。有关要求如下:

  一、检查评价工作内容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公路管 理养护工作完成情况和养护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二、检查评价工作安排

  (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评价。每月组织一次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评价,每季度组织一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计划落实情况检查评价,年终开展综合检查评价。按规定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村公路技术状况。

  (二)区公路事务中心负责每年度组织一次采用自动化检测技术随机抽查评定公路技术状况(养护质量)POL、MOI指标等,检查评价情况报市公路事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评价相关工作。

  三、检查评价结果的应用

  结合乡村振兴考核,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评价结果与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原则挂钩,并作为区对各管养单位落实农村公路工作的考核评判依据。

  

 附件2: 

惠州市惠阳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要工作标准

序号

任务内容

工作标准

1

体制机制

县(区)、乡镇、村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健全,有效落实农村公路保护工作。

2

路域环境

管理

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洁、安全、有序、美观,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3

路政执法

按照“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工作,路政巡查、路政许可、路产赔偿、执法监督检查、违法查处等路产路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4

治超管理

健全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农村公路沿线货物装载源头执法工作,加强源头治超。

5

路基养护

达到路基完好稳定;路肩与路面衔接平顺,横坡适度、边缘顺适、表面平整;边坡保持坡面平顺,无冲沟;排水设施无堵塞、无损坏,排水畅通;挡土墙等附属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坏。

6

路面养护

达到保持路面清洁、完好、平整;标线清晰、齐全; 路缘石整齐顺适;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不小于70。

7

桥梁养护

达到桥梁外观整洁,无杂物;桥面铺装坚实平整、横坡适度;桥梁受力结构安全、功能良好;桥梁排水、 伸缩缝、支座、护墙、栏杆、标线等设施齐全、功能良好;基础无冲刷、掏空;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达三级及以上。

8

交通安全

设施管理

标志标牌和防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保持齐全、清晰、完好;停车点、服务站、停靠站、候车亭等沿线设施保持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9

绿化养护

绿化养护及时修剪和虫害防治,保持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无缺失、死株;无遮挡标志标牌及安全行车视线;绿化与公路达到协调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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