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瑞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你员工徐志善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5年05月27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徐志善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因多次联系你未果,故本局依法向你邮寄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2025(编号:169678),但邮件被退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前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上湖东街24号2号楼2楼办公室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联系方式:0752-3363420。本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2025(编号:169678)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