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惠州市惠阳区红缨东方幼儿园举办者惠州市佳禾时光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黎立申请,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政审批程序,拟同意惠州市惠阳区红缨东方幼儿园终止办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部门:惠阳区教育局教育股学前组;
电话:(0752)3826031;
电子邮箱:hyqjyjxqjyzdzx@h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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