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6.《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阳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惠阳府办函〔2021〕50号)
7.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惠阳区财政局部门频道、有关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电子邮箱(hyqczj@huiyang.gov.cn)、电话(0752-3370331)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股室 |
| 一级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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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本单位领导简历、分工安排等 | 人事财务室 |
机构职能 | 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 人事财务室 |
2 | 部门文件 | 部门相关文件 | 主动公开发布本单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等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通知公告 | 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制发的公告公示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3 | 工作动态 | 发布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4 | 业务工作 | 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工作资料、表格等下载; 本单位其他业务工作,如公布“双公示”目录、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随机抽查事项等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5 | 办事指南 | 跳转到广东政务服务网,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裁决、其他)办理指引 | 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法规监督股、会计股 |
6 | 财政预决算 | 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年度预决算 | 人事财务室 |
7 | 其他 | 总结计划 | 本单位年度各类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 各相关股室(单位) |
人事信息 | 本单位人事任免、招考通知、考试信息、录用公告等 | 人事财务室 |
专项统计 | 全区财政收支情况 | 预算股、国库股 |
8 | 政府采购 | 跳转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政府采购”栏目 | 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
9 | 收费项目 | 惠阳区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相关信息 | 基金与收费管理股 |
10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跳转至惠阳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专栏”,公开内容包括:财政预决算情况、部门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信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审计结果公示等。 | 预算股、国库股、法规监督股、行政政法股、工交内贸股、社会保障股、农业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基金与收费管理股等相关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