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11号;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52-3379903;
负责人:曾振维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
(八)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相关工作。落实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及军人公墓建设管理。协助市审核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337990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网络问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培训、纪检监察、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行政复议和应诉,以及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检查监督工作。
(二)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联系电话:0752-3379907。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协调落实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军休保障单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复员干部年度移交安置工作。承担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审核发放工作。承担指导促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有关教育培训、中介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和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
(三)双拥工作股(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3379950。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决定。维护和发展我区的军政、军民团结,为促进地方和部队的稳定发展服务。研究拟定我区双拥工作的规章,制定全区双拥工作规划,提出双拥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协调、组织、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双拥活动。检查督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妥善解决新形势下军政、军民之间出现的矛盾,督促各地及时处理军地出现的纠纷,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接待军人和群众有关双拥政策和军民关系的来信来访。负责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优抚和权益维护股,联系电话:0752-3379931。负责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以及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医疗保障协调落实等工作。指导优抚、军供保障机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工作。负责烈士褒扬、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审核,军人公墓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总结表彰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指导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开展退役军人帮扶解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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